上海有工伤先行支付的先例吗
2017-11-14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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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有工伤先行支付的先例吗
答:有的,法律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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