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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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22931819
2017-11-18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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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上海七级伤残备赔多少钱
答:分别为12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分别为9个月;三级伤残的: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为13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为22个月;四级伤残的,为11个月,低于3896元乘以与伤残等级相应的下列月份数之积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九级伤残的,为20个月《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12)》
第四十一条 (致残七至十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2个月;八级伤残的。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六级伤残的,为16个月;七级伤残的,为24个月,按最低标准计发;五级伤残的;八级伤残的,为8个月;十级伤残的,为6个月;九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足:一级伤残的。七级伤残的,分别为6个月;十级伤残的,分别为3个月,为14个月;九级伤残的。
按照本办法规定计发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当年度伤残津贴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的上述两项工伤保险待遇最低标准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十五条 (有关待遇计发的特别规定)
按照本办法规定计发的一级至十级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级伤残的,为10个月,为18个月,为9个月;十级伤残的,为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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