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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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22931819
2017-11-21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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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嘉定工伤鉴定
答:嘉定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地址:金沙路28号,电话:5952193
工伤鉴定办事指南
办理机构:工伤鉴定申请向用人单位所在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
办理依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申办条件: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工伤职工经治疗病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申请材料:填写完整的上海市因工负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书,医疗保险契约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工伤的有关资料.
办事程序:申请人提出鉴定申请并预付劳动能力鉴定费.缴费后请等待鉴定通知,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检查及鉴定.鉴定结束后,在规定时限内签发鉴定结论书.
办理期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鉴定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结论的时限可以延长30日.
收费标准:劳动能力鉴定每件收费350元.先由申请人垫付,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其他: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书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工伤鉴定之日起一年后,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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