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1-22 0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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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2012年在上海受的工伤,2014年鉴定为9级。请问这个赔偿是按2012年的标准,还是按2014年的标准。
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按本人工资的9个月发给。
关于伤残待遇中提到的本人工资,规定是这样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缴费工资是应得工资(包括加班费、各种补贴等),不是实得工资。
也就是2012年发生工伤的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级伤残的,分别为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就是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以解除劳务关系的那年的去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
具体细节还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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