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1-27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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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父亲在上海一工地上打工摔倒了手。导致右手不能干重活。请问能够赔偿多少?谢谢
答: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由所在单位负责,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伤残等级,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
伤残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4【工伤办理程序】《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医疗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影响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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