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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十级伤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足金和伤残就业金是多少标准

问:上海市十级伤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足金和伤残就业金是多少标准答: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级伤残的,两项补助金标准合计为2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个月;八级伤残的,为15

2017-11-28 08:00:02 A- A+

问:上海市十级伤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足金和伤残就业金是多少标准

答: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级伤残的,两项补助金标准合计为2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个月;八级伤残的,为15个月;九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十级伤残的。七级伤残的,为6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为12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0个月;九级伤残的,为8个月,为5个月。

 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条第一款第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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