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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伤十级残疾具体如何赔偿?

问:上海市工伤十级残疾具体如何赔偿?

2018-06-29 11:09:12 A- A+

  问:上海市工伤十级残疾具体如何赔偿?

  答: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0级的,享受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7个月。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3个月。标准为:上年度上海市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3)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3个月。标准为:上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的,该期间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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