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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问:在上海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2018-07-31 11:21:28 A- A+

  问:在上海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答: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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