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08-30 08: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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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养老金领取地问题,例如我在深圳已经买了6年社保,然后工作调动在广东佛山又买5年,最后回到深圳买了4年,按养老金领取的原则已经够10年了,但我想问的是这10年是可以中断然后累计的呢?还是要连续的10年?
答:你好,按规定,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当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按照“从长”(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和“从后”(有几个参保地缴费都满10年则按最后的参保地)的原则确定待遇领取地;如果没有超过10年缴费的参保地,则转回户籍所在地领取。以上年限都是累计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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