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1-27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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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深圳超龄农民工如何买工伤
答:与再就业时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再就业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中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该答复明确了,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
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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