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2-09 08:00:02
A-
A+
问:深圳市社保缴纳与领取问题?
答:在该地办理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也不能在深州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因此不能继续缴纳了。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关系转回,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缴费只有8年,同时达到退休年龄,按规定在当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能继续在往后缴纳: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你应该到转回户籍所在地或者上一年缴费满10年的地方鉴于你是非深户,女性满50周岁了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