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社保缴费基数月最低1369元


新华报业网讯(小编 陈兵 通讯员 王军)从7月1日起到明年6月30日,连云港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将作调整。昨天,市劳动保障部门对2008年度社保基数调整发出通知,其中规定,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1369元确定,比以前每月990元增加了379元。今后,参保个人虽然每月最低要多缴41.69元费用,但将来的养老金水平也水涨船高。 社保缴费基数与每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一般情况下,参保职工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相关比例每月缴纳各项保险的参保费用。但是,工资收入较低和太高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劳动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据市劳动保障部门相关人士介绍,从今年7月起到明年上半年,参加我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其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不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7374元)的60%确定,即每月1369元,其中就业困难人员以个人形式参保缴费的暂按不低于1200元确定。同时,月缴费工资基数上限则不超过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即每月6843元。 与此同时,我市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待遇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目前,市区实现了“五险合一”,由于参保个人只缴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后,按最低缴费基数每月1369元来算,参保个人三险加起来,每月至少要多缴费41.69元(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合计为11%)。而单位一般要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险”,这样一来,每月至少要为参保职工多缴费114.84元(五险的缴费比例合计为30.3%)。当然,缴费基数越高,多缴的保险费也相应增多。 相关新闻 上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高 按本人养老金水平的10%增加 又讯(小编 陈兵 通讯员 王军)昨天,连云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发出通知,对上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此次养老金增加办法和去年底退休人员的调整办法相同,即按本人养老金的10%增加,从7月1日起执行。 具体来说,此次养老金调整分为普遍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适当增发部分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两个步骤,其中,在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按照我市《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第二条第一款的办法,普遍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同时,在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退休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正高每人每月增发7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发60元;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如果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低于当地2008年普遍调整后平均养老金水平的50%,每人每月增发30元,但增发后不超过普遍调整后平均养老金的50%(市区为每月526.50元,各县按各自水平确定);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到达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达到75周岁、80周岁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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