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社保费暂停征收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周文 通讯员 张莹) 记者从广州地税获悉,由广州市地税局负责征收的市、区属单位(含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的社会保险费, 将于2009年1月1日切换到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大集中”系统进行征收管理。 为了确保缴费人正常缴费,及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据市地税局介绍,纳税人应注意三方面:一是从本月23日至明年1月11日,将暂停对市、区属单位社保费缴费征收业务,但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现行缴费方式、渠道、服务时间维持不变。 二是从明年1月12日起,“大集中”系统将采用ETS系统进行社会保险费自动扣缴。已签定《委托银行自动转账付款缴纳社会保险费授权书》并每月能成功缴费的单位,地税机关将其账号批量切换到ETS系统,缴费人无需办理其他手续。自动缴费不成功的、新参保的或银行账户资料发生变更的缴费单位,如需采用自动划扣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到经管地方税务机关签定《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采用委托银行自动转账缴费的单位,请于2009年1月11日前在缴费账户内储备足够的款项。三是从明年1月16日起,各地税机关征收大厅开始用“大集中”系统进行受理市属(区属)社保费的门前开票业务,处理柜台缴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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