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一体化政策解读(第一期):尽快申办缴费 享受2017医保新待遇


尽快申办缴费享受2017医保新待遇医保一体化即将实施,居民、职工缴费金额各不同 相信不少市民最近都收到缴纳2017年医保费的短信通知了。从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将正式实施医保一体化,医保缴费和待遇享受将从社保年度改变为自然年度,居民和职工参保人的缴费标准也有所不同。 以前,居民参保人在7月1日前缴费,医保待遇的年度享受时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其间被称为“社保年度”。我市在2017年1月1日实施医保一体化后,医保待遇的年度享受时间更改为“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请市民留意各区2017年医保申报时间,并尽快办理。禅城、南海、三水2016年度已参加居民医保的2017年如继续参保无需重新申报。 居民参保人 我市医保一体化政策的最大变化,就是只有一个医保制度,统一医保覆盖范围,不再区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享受同样的医保待遇。居民身份的参保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即享受住院医疗待遇、家庭病床待遇、门诊特定病种待遇、门诊慢性病种待遇、普通门诊待遇、一次性生育医疗补贴和大病保险待遇。 缴费略升待遇提高 居民身份的医保缴费费率为4%,其中,居民个人部分占1.2%; 为了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财政补贴部分则通过每年新增加5个亿财政投入,以后逐年提高,用3年时间达到2.8%,分别为2017年1.8%、2018年2.3%、2019年2.8%。 以2017年为例,居民参保人缴费标准为1155元/人·年,个人年缴费462元,由原来的318元/年提高到462元/年,提高了144元;财政补贴从492元/人提高到693元/人。 对居民身份参保人而言,缴费略有提高,但医疗待遇水平大幅提升,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从原来的平均75%左右提高到90%左右。 参保终身缴费,年限不累积 我市对居民参保人实行终身缴费,并按年缴费,其参保年限不累计计算。 参保居民以个人为单位、异地户籍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集体参保缴费。 我市允许特定人群(指新生儿、新迁入本市户籍人员、新增民政特殊群体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退役士兵、中途转入本市就读学生)中途参保,按全年缴费标准缴费,从参保次月起享受待遇(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五区申报时间 禅城2017年1月16日前 南海2017年1月20日前 顺德、三水2017年1月13日前 高明2016年12月30日前 职工参保人 职工身份的参保人可参加一档或者二档,二档包括一档待遇和个人账户待遇,医保待遇略有上升。但是,二档需要由用人单位来整体选择。 个人缴费负担减少 一档中,职工身份的费率为4.5%,其中,职工个人为0.5%,用人单位为4%。 二档的费率为5.5%,其中职工个人为1.5%,用人单位为4%。职工身份参保人的一档缴费大幅下降,二档缴费则略有下降。 以2017年为例,职工身份参保人一档的年缴费标准为2781.5元,其中企业承担2472.5元,与2016年持平;个人缴费309元,个人负担减少680元。二档的年缴费标准为3399.7元,其中企业承担2472.5元,个人缴费927.2元,个人负担减少了61.8元。 参保按月缴费,年限可累积 职工以用人单位为单位、按月缴费,自缴费达账次月起享受待遇,停止缴费次月起停止待遇; 其参保年限还可累积。 本市职工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后不再缴费,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外市转入的和2013年7月(含7月)后首次参加我市基本医保(含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除上述条件外,还需要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达10年,退休后才不用再缴费并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佛山日报数字版链接:http://epaper.citygf.com/fsrb/html/2016-12/14/content_1195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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