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召开全市工伤保险业务工作会议


近日,我局组织召开全市工伤保险业务工作会议,市社保局副调研员唐建勇、市、区人社局及社保局工伤保险业务经办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2014年的工作情况,商议了2015年的工作安排,并就与人社工伤系统联网、医疗终结期的确认、工伤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工伤后补缴待遇支付等业务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会上,各位与会人员踊跃发言,或抛问题、或提见解、或析解决办法,现场气氛热烈,最终就有关问题达成了共识:一是排除困难,加快与人社部门工伤信息系统联网的步伐,以减少中间环节、减少人为差错,切实解决工伤职工垫付医疗费用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社会效益。二是与人社系统联网后,对没有及时申请医疗终结期的工伤职工,社保工伤系统默认从工伤职工受到伤害的日期开始的12个月内作为可以报销工伤医疗费用的时间;工伤职工在12个月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日期作为医疗终结期;超过12个月仍需治疗的,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延长医疗终结期;本规则的确定将可使工伤医疗费用结算工作顺利开展,有利于解决工伤职工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研讨了发生工伤后才参保补缴的问题,规范了具体操作,形成了会议纪要,待修改完善后发文实施。此外,还就其它业务问题进行了讨论,取得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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