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送社保记录单 保障参保知情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根据市局统一工作部署,顺德区社保局近期拉开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以下简称“社保记录单”)寄送工作的帷幕,组织召开了2013年社保记录单寄送工作会议。 会上,保险关系科负责人对该项工作相关情况及具体实施方案作了全面介绍。首先,归纳了今年社保记录单的五大特点:一是数量多。需要邮寄数量达90多万封;二是内容多。包括参保缴费和享受相关待遇方面的信息;三是要求高。记录单格式、信封式样等严格按照人社部规定执行;四是时间紧。需要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五是投入大。顺德区财政给予了寄送经费的大力保障。其次,讲解了邮寄的对象、社保记录单内容、寄送方式等相关内容。最后,向与会人员介绍了确保投递率的具体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一是为方便参保100人以上的单位分发社保记录单,各镇街社保办事处需召集单位人员召开工作会议,将区局提前整理的参保名单给单位,由单位人员对名单按部门分类整理,同时确认参保人的邮寄工作单位地址。以便区局委托邮寄部门以单位整理的名单顺序及确认的单位地址,进行印制、打包封装和邮寄;二是向参保10-99人的单位提前寄送社保局印发的《关于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寄送工作的通知》(顺社保〔2013〕52号),要求单位收到本单位人员的社保记录单时,需按规定及时送达参保人。区局也将委托邮寄公司对参保人的收信情况进行抽查回复,以防止单位收到社保记录单后不送达参保人。三是对于灵活就业参保人、新农保参保人,区局提前联系相关部门核实通信地址的准确性,确保将社保记录单寄送至他们的家庭通信住址,避免社保记录单的丢失和个人相关信息资料的泄露。 顺德区局宁海鸥副局长在会上强调:一是要统一认识。社保法、人社部14号令对社保记录单寄送有明确要求,区财政在资金上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各部门要把认识统一到局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把工作做细、做实。要在现有方案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做进一步研究、评估,要把问题设想得更复杂一点,工作准备更细致、充分一点,绝不能出现因寄送工作激化劳资矛盾、引发劳资纠纷。各镇街社保办事处要把这项工作作为现阶段的重点工作,抓实抓好。三是要做好统筹协调。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人社、邮政部门,以及参保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和参保单位、参保人的思想动态,发现不稳定因素的苗头要迅速上报。特别要注意做好参保单位的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配合做好参保人邮寄地址的校对、记录单的分发和相关解释工作。要认真听取参保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帮助解决他们在寄送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险关系科要及时汇总整理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同时要注意收集各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做好经验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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