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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有诉求 社保速回应


8月26日,市劳动保障局、市社保局林征局长收到一封署名为“佛山顺德区居民”的信访信件。8月27日,该信件有了答复。但信件匿名且未留下联系方式,无法联络到信访人。社保部门当即通过《南方日报》等媒体急寻信访者,希望信访市民尽快与社保部门联络或直接去顺德区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问:凭《劳动仲裁裁决书》、《判决书》能否办理社保补缴? 答:如法律文书能证明在原单位工作时间,社保部门将受理补缴申请 “佛山顺德区居民”在信访信件中反映:2006年,根据“补缴社保费”相关规定,我们要求原单位帮我们补缴(我们同意单位补缴的费用由我们自己承担)养老金。但单位说我们当时是被原公司解聘的,且当时申请了相关劳动仲裁,就与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不给我们补缴。 之后,我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至今无果。我们现在都50多岁了,没有单位愿意招收,如果到60岁时社保部门允许我们一次性补缴5年的社保,我们也将无力拿出这笔费用。 因此,我们希望社保部门承认当时原单位解聘我们时,我们通过仲裁取得的《劳动仲裁裁决书》或法院的《判决书》原件,并凭这些证据到社保部门补买2006年前公司未为我们补缴的基本社会保险。 对此诉求,社保部门答复:《劳动仲裁裁决书》有法律效力,能证明在原单位的工作时间就能办理。 2006年起,佛山开始实施“对不符合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参保人员实行延后缴费”、“参加退休费统筹期间的年限认定为参加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以及“补缴社保费”新规定。 按照信中提出的诉求,信访人已通过申请劳动仲裁和向法院提出诉讼等法律途径,要求原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并且可提供《劳动仲裁裁决书》和《法院判决书》。如所提供的法律文书能证明其在原单位的工作时间,则即使没有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表等材料,社保部门也受理补缴申请。 问:生活困难城镇居民能列入养老金补贴范围?答:“新农保”和城乡居民参加“大社保”政策争取年内出台 “佛山顺德区居民”在信访信件中还反映了另一个问题:顺德农民有土地转让金、物业出租金等分红,完全被征地农民有200元的养老金补贴。最近国家又在推“新农保”。 然而,顺德有一部分非农业户口人员的城镇居民超过60岁,由于各种原因,他们有的失业在家。尤其是四肢不同程度疾病或有各种疾病达不到残疾人标准的生活困难人员,因为是城镇居民,他们没有当地农民的分红,也没有农民工的优惠政策。 这些现时顺德最困难的人能列入完全征地农民养老金补贴范围?或有其它途径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 对此,社保部门答复:信访人在信中提出可否按被征地农民政策领取养老金。根据市政府《印发佛山市建立全征土地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实施意见的 通知》(佛府【2004】96号)的规定,已明确了我市全征土地农村居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范围,信访人所提出的人群不符合文件规定的 实施对象,不可以按被征地农民的方式享受养老金。 目前,佛山市为解决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佛山市劳动保障部门起草了《佛山市村(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佛山市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现正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以上两份文件争取年内出台实施,这部分困难人员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之一参加,即普惠型新农保和大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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