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采取灵活政策促进城乡居民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


南海区采取灵活政策促进城乡居民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与南海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目标, 2009年4月,南海区开展了以农村经济组织为单位,统一组织所辖城乡居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探索试点工作。为鼓励、促进南海区“3545”城乡居民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本次试点工作主要采取以下两项措施:一是具有南海区常住户口累计满10年,办理参保时男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满35周岁、未满50周岁的城乡居民,以农村经济组织为单位,统一组织所辖城乡居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并鼓励有经济实力的农村经济组织对参保居民给予适当的补贴。二是至2008年12月31日止,具有南海区常住户口累计满10年,男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满35周岁、未满50周岁的城乡居民,在办理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后,连续缴费至规定退休年龄仍不足最低缴费年限15年,并符合相关补缴规定的人员,可由本人申请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南海区首批选取了四个集体经济具有“好、中、差”代表性的农村经济组织开展参保试点工作。试点所属镇(街)政府对组织参保工作相当重视,做到加大宣传,加快推进,加强沟通。各个试点村委会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结合本村的实际,迅速制定了各村的参保方案,基本做到“一村一策”,以鼓励、推动村民自愿参保。目前,集体经济较好的试点大沥镇沥东村委会已为符合“3545”条件的居民共663人全部参加了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并计划将参保居民年龄向前推5年,即“3040”居民也全部参保。其他几个试点村委会“3545”居民的参保工作也正在进行中,计划在今年5月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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