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中心对接简政放权新政 提供便利优质服务


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的要求,我市于日前下发《宿迁市社会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办法》(宿人社发〔2016〕73号),市社保中心积极对接,提供便利优质服务。一是改变申请时间、减轻企业负担、方便市民。由过去每年第四季度集中受理申请改为每月1-5日受理申请,增加了申请的时间和次数,减轻了企业的运营负担。对于市民来说,身边的定点单位多了,就医购药会更加方便。二是对受理辖区进行了明确。其中位于市区中心区(东至环城东路,北至环城北路,南至环城南路,西至通湖大道)和市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的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机构的服务协议申请,由市社保中心受理。三是主动告知宣传、制作一单清。依托中心标准化流程制度,将《宿迁市医保协议管理机构申请流程及条件》制作成一单清彩页并在宿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宣传,将定点机构的申请条件及受理流程、结果等面向社会公开。四是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透明度。市社保中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梳理和优化受理流程:材料齐全的当场下发《宿迁市医保协议管理单位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下发《宿迁市医保协议管理单位申请补正告知书》;在受理后6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签订或不予签订服务协议,不予签订服务协议的,在通知时告知不予签订的理由。近期,市社保中心已受理定点申请26家,其中医院4家、门诊2家、药店20家。下一步,中心将组织人力尽快完成验收工作;同时,中心将从重准入转向重管理,更加注重事前、事中监管,通过建立核查机制、宿迁市医保两定点单位筛查处理办法、数据监控等手段,不断创新监管方式,维护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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