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日起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查询(不断更新)


2014年4月21日更新:以下信息来源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小编会第一时间为您更新:2014年4月1日起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比例参考表格 【2013年北京社保基数及缴费比例(2013.4—2014.3) 】仅供参考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0号令修改),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批准,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增加120元。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12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39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66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93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1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012元发放。 二、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728元调整到848元。 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14年4月1日起执行。 四、在2014年4月1日前,对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 五、各区(县)、街道(乡镇)人力社保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宣传、核定工作,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给失业人员。【导语】:北京2013年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2013年北京社保最低缴费基数,2013北京社保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 7月30日更新 2013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5669元 2013年北京养老险缴费基数下限:2089元 2013年北京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2089元 2013年北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3134元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每月最低数额:167元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每月最高数额:1253.52元 2013.4-2014.3北京社保五险基数表人员类别养老(40%-300%)失业医疗(60-300%)工伤(60-300%)生育(60-300%)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北京城镇职工20%8%1%0.20%10%2%+3行业比率0.80%2089-156692089-156692089-156692089-156693134-156693134-156693134-156693134-15669外埠城镇职工20%8%1%0.20%10%2%+3行业比率0.80%2089-156692089-156692089-156692089-156693134-156693134-156693134-156693134-15669北京农村劳动力20%8%1%10%2%+3行业比率0.80%2089-156692089-156692089-156693134-156693134-156693134-156693134-15669外埠农村劳动力20%8%1%10%2%+3行业比率0.80%2089-156692089-156692089-156693134-156693134-156693134-156693134-15669继2012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公布后,市人力社保局6月17日发布了2013年度五项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上限最高不超过15669元。像参保人群最多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089元,在职职工每月最低应缴167元。 市统计局近期公布,2012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根据规定,市人力社保局6月17日统一调整了2013年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目前,社保缴费基数根据不同的参保情况分为若干类。在本市参加五项社会保险的在职职工按照本人2012年的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15669元。参加养老和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最低不低于2089元;参加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不低于3134元。 根据新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参保人可推算出2013年个人缴纳五险的金额数。以五项社会保险当中缴费金额相对高的养老保险为例,根据新标准可以算出,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每月最低数额应为167元,最高数额应为1253.52元。 通知还明确,本市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时,个人可选择三个档次作为缴费基数,分别为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60%和40%,即5223元、3134元和2089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012年月平均工资的70%,即3656元。 人工咨询咨询员直接解答市民来电咨询的问题(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遇到疑难问题转接专家解答,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三方通话。(如无法拨通“12333”的,请拨打51712333、63316602同样可进行政策咨询。)自助服务将常用的劳动保障政策按类别录制,市民拨通"12333"选择"1"后,通过语音提示做相应的选择,就可以听取到劳动保障政策规定的具体内容。(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9:00-17:00人工服务时间内取消语言提示、语音留言)传真服务人工传真:咨询者选择人工服务后,可向咨询员索取劳动保障政策方面某一内容的文件,待提供传真机号码后,就可以得到此传真文件。自助传真:市民拨通"12333"选择"3"后,按语音提示选择需要的文件,将传真号码输入、确认以后,就可以收到此文件。(24小时服务)语音留言在非人工服务时间,咨询者可选择语音留言(拨通"12333"选择"2"),将自己的问题或想要了解的内容留言,并留下自己的联系电话。咨询员将根据留言内容及联系电话及时给您回复。 》》2013年北京社保缴费比例一览表 》》2013年北京社保最低基数及比例一览表 》》2013北京社保缴费工资基数及缴费金额一览 》》北京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通知(最新公布) 》》2013北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6月调整) 》》北京社保个人业务手册 》》北京2013退休养老金标准 》》》北京医疗保险;北京养老保险;北京生育保险;北京失业保险;北京工伤保险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 现将2012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如下: 2012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62677元,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比上年增长11.8%。 凡按2012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本通知标准执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北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按其户口性质可分为“本市城镇职工”、“本市农村劳动力”、“外埠城镇职工”、“外埠农村劳动力”四种缴费人员类别。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实施,以上四种类别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标准及享受的待遇逐步趋于一致,下面我们将按险种类别逐一进行介绍。 在北京市参保社会保险的职工应当缴纳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五项社会保险,具体缴费比例和基数如下: 相关内容解释: 缴费工资基数:单位应按职工上一年度(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的月平均工资为基础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缴费工资基数下限的,按照下限数额计算;高于缴费工资基数上限的,按照上限数额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如月薪酬、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缴费工资基数与工资的区别在于:缴费工资基数有上下限之分,而工资则没有上下限。 个人缴费情况查询方式:参保人员可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凭四险电脑序号或医保手册号(二者选一)及个人身份证号查阅本人五险缴纳情况。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视各单位情况由社保核定。北京市一般为0.5%、1%和2%三个档次。 2013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一览 2013年北京社保最低基数及比例一览表2013年北京社保最低基数及比例表一、企业缴纳部分二、个人缴纳部分 【2013年各项数值】 1、2012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 2、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15669元 3、参加养老和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最低不低于2089元 4、参加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不低于3134元 5、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时,个人可选择三个档次作为缴费基数,分别为北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60%和40%,即5223元、3134元和2089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012年月平均工资的70%,即3656元。相关阅读:2013北京社保缴费比例一览表 北京社保个人业务手册教你“读懂”北京社保2013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5669元 2013年北京养老险缴费基数下限:2089元 2013年北京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2089元 2013年北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3134元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每月最低数额:167元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每月最高数额:1253.52元 继2012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公布后,市人力社保局6月17日发布了2013年度五项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上限最高不超过15669元。像参保人群最多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089元,在职职工每月最低应缴167元。 市统计局近期公布,2012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根据规定,市人力社保局6月17日统一调整了2013年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目前,社保缴费基数根据不同的参保情况分为若干类。在本市参加五项社会保险的在职职工按照本人2012年的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15669元。参加养老和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最低不低于2089元;参加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不低于3134元。 根据新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参保人可推算出2013年个人缴纳五险的金额数。以五项社会保险当中缴费金额相对高的养老保险为例,根据新标准可以算出,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每月最低数额应为167元,最高数额应为1253.52元。京社保发〔2013〕28号2013年06月18日 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3]151号)文件,2012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677元,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1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223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5669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656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134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089元。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044.6元、失业保险费62.68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626.8元、失业保险费37.61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417.8元、失业保险费25.07元。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25.34元、失业保险费4.18元。 (二)医疗保险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255.92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36.56元。2013年6月9日 2013年北京社保基数及缴费比例(2013.4—2014.3) 北京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通知(最新公布) 2013北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6月调整)关于调整北京市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民团体,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及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增加低收入者收入”精神及中央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7.2元、每月不低于126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8.05元、每月不低于140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4元/小时提高到15.2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33元/小时提高到36.6元/小时。以上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三、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企业,要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企业,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需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或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上述各项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七、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相关推荐:2013最低工资标准表7月1日调整 北京新疆时薪最高(附表) 北京2013年起上调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至1400元 从2013年1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六项社保待遇将联动上调。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4元提高到每小时15.2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33元提高到每小时36.6元。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孙彦在今天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为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经北京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北京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六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将惠及北市299.7万人。 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40元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260元调整为1400元,增加140元,增幅为11.1%。 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4元提高到每小时15.2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33元提高到每小时36.6元。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上调 北京市拟于2013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标准。具体调整方案待报国家人力社保部、财政部批准后向社会发布。本次调整将继续以缴费年限为基础,适度向退休时间早、退休年龄大、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偏低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群倾斜。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每月增加32.5元 自2010年起,北京市建立了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随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其他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同步调整。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32.5元。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57.5元调整为39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277.5元调整为310元,增幅分别为9.1%和11.7%。 全市享受基础养老金的人员为30.8万人,享受福利养老金的人员为55万人,需增加资金3.35亿元。所需资金由区县财政承担。 伤残津贴人均月增293元 为保障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北京市自2001年起,对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逐年进行了调整,2013年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标准是: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由目前的月人均2799元调整为3092元,增加293元,增幅10.5%。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626元调整为1776元,增加150元,增幅9.2%。生活护理费目前人均每月1674元,按2012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进行调整。 目前全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护理费待遇人员共1.2万人。三项待遇调整后,社保基金全年预计增加支出2400万元左右。 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每档上调50元温馨提示:由于社保政策在不断更新完善中,现列举待遇及内容请以最新政策文件为准,本文会不定期更新,仅供参考。 本文导航:北京社保基本介绍篇;北京基本养老保险篇;北京基本医疗保险篇;北京生育保险篇;北京失业保险篇;北京工伤保险篇一、北京社保基本介绍: 1、北京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2013) 2013年北京社保各项缴费基数一览: 2013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5669元 2013年北京养老险缴费基数下限:2089元 2013年北京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2089元 2013年北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3134元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每月最低数额:167元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每月最高数额:1253.52元 详细请阅读:2013年北京社保基数及缴费比例(2013.4—2014.3);2013年北京社保最低基数及比例一览表 2、北京社保个人查询 2013年10月1日起,凡在本市参保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经办窗口、自助终端、网上平台(www.bjrbj.gov.cn/csibiz/ )、12333热线电话、对账单等五种渠道查询社保五险信息。 详细请阅读:北京社保个人查询指南详解(2013新办法) 3、北京社保跨省转移问题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人2773元/月 一、按缴费年限普遍调整养老金,每月至少增加35元 北京市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二、继续向低于养老金平均水平人员倾斜,确保调整额度最大 本次调整,充分考虑到低于2012年养老金平均水平(2513元/月)的人员,继续实行先按政策倾斜,再按绝对额普调的方式,最大限度地提高低收入人员的待遇水平。 具体调整方式是,按照其相对应的缴费年限,每月增加30元到45元的养老金,缴费年限越长增加额度越大,但按缴费年限普调和政策倾斜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应超过2773元/月(见下表)。 三、按绝对额分四档再次普遍增加养老金 在按上述方式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还将根据退休人员2012年基本养老金水平,按绝对额再次普遍增加养老金,2012年还首次将绝对额设立了三个档次,2013年在此基础上,将档次继续细分,划分为四档,分别为:30元、50元、70元、90元(见下表)。低于养老金平均水平人员每月增加90元,确保他们的调整额度更大,更加有利于整体提高低收入人员的养老金水平。 四、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转干部政策倾斜 此次按照国家规定,继续执行倾斜政策,在按缴费年限和绝对额普遍调整的基础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高级政工师及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退职的)、退休军转干部和原工商业者(不含退职的)养老金调整后低于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2773元/月)。北京市自2001年开始,基本养老金调整已连续12年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五、向65岁及其以上所有退休人员政策倾斜 企业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养老金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并向特定人群政策倾斜后,如果其年龄在65岁及其以上,还能再次享受到倾斜政策,而且倾斜的力度历年最高,每人每月能再多拿到90元至150元不等的养老金(见下表)。 六、调整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