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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跨省转移办事流程及注意事项

2017-06-25 08:00:02 无忧保
注意事项: 办理保险关系转入时,转移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本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为正常缴费状态; 2、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须同时申请转入,遵循待遇享受地一致的原则; 3、非京户籍人员在北京首次参保时,男性未满50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未就业随军配偶除外)。 未就业随军配偶办理保险关系转移的相关问题: 1、依据文件精神,未就业随军配偶只办理养老保险转移; 2、未就业随军配偶办理保险关系转移不受男性50周岁、女性40周岁的条件限制; 3、不普通参保人员不同,未就业随军配偶提供的缴费凭证全称为《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贶凭证》,并开具单位为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 由于保险关系转出后,在本市重新参保的手续较为繁琐,建议参保人员今后确实没有在本市就业、参保的计划,再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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