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费医疗转医保指导意见将出 待遇不会降低


区县公费医疗改革指导意见近期将出台。本市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已准备就绪,相关地方性法规将通过征求意见后实施。这是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昨天在第二场“倾听民意,倾注民生”为主题的在线交流活动上表示的。 针对一些网友关心的区县公费医疗改革进展问题,市人保局副巡视员张大发说,去年本市在海淀、平谷等进行了试点,建立了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改革既保证了改革前的保障水平不降低,又方便了职工就医。今年一季度,本市将出台区县公费医疗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二季度各区县要着手准备,年底前公费医疗全部纳入医保。市级单位公费医疗改革会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与中央国家机关同步择机纳入。在执行时,各区县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条件成熟的要在年底前出台文件,最晚的为2011年1月1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区县公务员就医会更方便,而且要求各区县要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保证原有待遇水平不会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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