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项优惠政策促进再就业 困难人员可享社保补贴


家住和平里的马超英自从2004年失业后,在家门口干起了面点生意,街道社保所先后通过“4050”政策帮扶,为她解决了房租场地,又办了每年4000余元的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补助,通过社区申请了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她本人也参加了零就业家庭创业培训班……现在,原来的“夫妻店”越干越红火,还请了四个帮工,每月纯收入达3000元左右。 针对失业人员,东城区现已出台10项优惠政策促进就业:“3540”以下的“零就业家庭”人员,凡是街道推荐就业三次以上、非本人原因未实现就业的,由区财政补贴社会保险;区内登记失业人员从事微利服务项目创业,再安置两名以上登记失业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创业者可获10000元奖励;社区推荐安置三名以上本区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年度给予社区1000元奖励……此外,和平里、东直门等街道对实现就业的生活特困的“零就业家庭”,在享受市、区社保补贴政策的基础上,个人社保缴费部分也由街道财政给予全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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