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不用赶到社区盖章证明,省了不少事。近日,浙江省安吉县孝丰镇的李先生,因为个人意外受伤前往医院就医,经就诊医院确认后,医疗费直接入医保进行结算。
今年6月前,无第三方责任情况下的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医保结算时仍需提供所在社区 (村)开具的证明。新办法为安吉县参保群众带来了便利。
根据新办法,安吉县参加基本医保的遭受意外伤害人员,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门 (急)诊就医时,首诊医生要在病历中详细记录患者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确认属于无第三方责任、 非工作中受伤等情况后,由遭受意外伤害人员或其陪护人员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后,即可进行医保结算。
据介绍,需要住院治疗的遭受意外伤害人员,在完成病历记录的同时,需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承诺,由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确认后进行结算。针对疑似第三方责任、异地就医结算等情况,参保人需要先行垫付医疗费,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后确定是否报销。 (朱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