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小编 王宝杰 通讯员刘娟) 小编日前从云南省人社厅了解到, 2015年省本级参保企业继续执行0.4%的生育保险缴费费率, 将持续到2017年。
为了切实减轻参保企业负担,云南省人社厅根据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按照以支定收、 收支平衡的原则, 从2012年起把省本级参保单位缴费费率从0.8%降低至0.4%,到2014年共为89家参保企业减负近2亿元。
云南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降低省本级参保企业生育保险缴费费率, 是人社工作服务企业发展20条措施中的一项内容。 通过这一举措帮助企业减负, 能够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