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 江西省下发通知, 决定分阶段从2014年7月1日、2015年1月1日起, 连续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将标准从55元提高到80元,增幅达45.5%。
据了解, 此次江西省提标工作分为两步。 第一步, 从2014年7月1日起, 将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 第二步, 从2015年1月1日起, 在每人每月7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将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 新标准将惠及全省437.9万名城乡老年参保居民。
目前, 江西省人社厅正抓紧部署提标工作, 指导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尽快制订工作计划, 积极筹措资金, 调试养老金发放信息系统, 力争在3月底前将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发放到位。 (高洁 饶雪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