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11月国家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以来,湖南省新农保试点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坚持从湖南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围绕实现省级管理、政策明确、信息准确、功能齐备、网络畅通、监管有效、运转协调的工作目标,高标准、高起点建立新农保制度运行体系,实现了全省统一信息管理系统、统一业务经办、统一基金监管、统一金融服务标准,全力将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惠农政策落实好,把惠及农民群众的实事办好,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目前湖南省共有44个县市区纳入国家新农保试点县市区,另有长沙市宁乡县和浏阳市自筹资金开展了新农保试点。截至2011年2月底,含自费试点县市区,湖南省已累计为278万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发放基础养老金15亿元,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为100%;已有632万人缴费,共收缴保费10亿元。
他们的主要经验是:
构建政策体系,因地制宜实施,不断增强新农保制度的吸引力
湖南省是地处中部的农业人口大省,全省辖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农业总人口5437万人,60周岁以上农业人口868万人。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一项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民消费需求、促进家庭和谐、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重大惠民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此项政策实施后,农民养老打破了千百年来仅靠养儿防老的单一模式,实现了社会化养老这一从无到有的历史性跨越。此外,参保缴费政策灵活,政府提供了多种缴费档次供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并给予缴费补贴,调动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因此,新农保政策一经实施,就赢得了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农民朋友的欢迎和赞誉。
政策是推进工作的生命线。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的要求和全国新农保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湖南省实际,在经过认真调研论证、摸底测算,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省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9〕38号)。各试点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经省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同意,先后制定出台了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实施办法。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人社厅及时研究出台了《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完善了政策规定,初步建立了政策体系。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鼓励各市州、县市区在中央确定的每人每月55元的标准上,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资金由市州、县市区政府负担。长沙市所有试点县市区、株洲市四个城区、娄底市娄星区等试点县市区增加了每人每月5元的基础养老金。
明确缴费标准和补贴分担比例。湖南省缴费标准设定为每年100元至500元五个档次;市州、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增设高于每年500元的缴费档次,但不能高于每年1000元;缴费补贴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平均补贴20元,市州、县市区平均补贴10元;对农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的缴费困难群体和低保户中的重度残疾人,县市区政府代其缴纳全部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对其它缴费困难群体和其它重度残疾人,县市区政府为其按最低缴费档次代缴部分养老保险费。
建立缴费激励机制。对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费1年,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0.5元。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可对每提高一个档次缴费的,增加5元补贴,增加的补贴由市州、县市区分别负担。长沙市和株洲市所有试点县市区、湘潭市韶山市、郴州市北湖区和临武县、衡阳市耒阳市和常宁市、永州市冷水滩区和双牌县、娄底市娄星区等试点县市区对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增加了5元的缴费补贴。
设定新农保待遇领取约束条件。湖南省规定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不用缴费就可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同村居住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政府高度重视,广泛宣传造势,不断扩大新农保政策的影响力
他们成立领导小组,统帅农保工作。为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省、各试点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省、各试点县市区都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省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省长担任组长,各县市区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市区委书记或县市区长挂帅,省、县市区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新农保试点工作,确保湖南省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湖南各地都制定了新农保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建立了县级领导包乡镇、县直部门包联系点、乡镇干部包村、村党员干部包组的四包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实行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将新农保试点工作纳入对乡镇、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切实将新农保工作作为农村的中心工作来抓,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如株洲县将推进新农保试点工作与第三批科学发展观教育、党建帮扶、访贫问苦等工作相结合,采取抽调1000名县乡干部、1000名县乡人大代表、1000名村干部和1000名政协委员的四千办法,层层分解目标责任,下到村民小组,300多个村委会齐发动,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取得了出色的成绩;澧县实行一把手工程,各乡镇成立了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试点工作为一把手工程,由一把手负总责,同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的责任,及时调度考核,落实工作进度;岳阳县、澧县、新邵县等地重视乡镇基层平台建设和行政村新农保协办员的配备及管理,使新农保经办工作在基层的根基坚实、牢固。
湖南采取多种方式,营造宣传氛围。各地大张旗鼓,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大造新农保声势。一是通过新闻媒体造势。在各电视频道采取播报新闻、领导访谈、开设专栏、发布公告、飞字通告等方式宣传新农保落户的消息和相关政策;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新农保试点公告和政策问答;在报刊杂志登公告,开设专栏介绍相关政策。如娄星区在娄底交通频道进行新农保政策问答咨询活动,让进城务工农民、农村汽车运输户、乘坐汽车的农民朋友们了解和咨询新农保政策;赫山区主抓新农保工作的领导作客当地电视台大型谈话节目《第一访谈》解读新农保政策;北湖区先后2次制作电视专题片在郴州市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等。二是手册标语告知。印制宣传手册,做到每户一册;张贴宣传标语,做到村村能见;开辟宣传专栏,做到内容丰富;设立宣传点,做到现场解答;送发年画明信片,做到通俗易懂。如澧县先后印制了六万份明信片,发送至各乡镇书记、乡镇长、分管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支委及有关群众代表;赫山区印发了《新农保政策宣传手册》、平江县印发了《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北湖区印制新农保宣传年画等宣传资料发放给村民。三是文艺节目宣传。各地编排了花鼓、皮影戏、小品、三句半、相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举办新农保春节联欢晚会,组织文艺工作者到乡镇巡回演出,新农保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如澧县通过初期调查摸底,发现部分农户中存在 三怕心理:一是怕交钱不受益,二是怕政策不稳定,三是怕子女不支持,特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之余,举办新农保魅力澧州春节联欢晚会,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四是创新方式发动。如龙山县采用六算账六对比的方法,广泛发动群众参保:一是将缴费与存款算账对比;二是将缴费与政府补贴算账对比;三是将缴费与解除自身养老后顾之忧算账对比;四是将缴费与减轻家庭负担算账对比;五是将缴费与最终受益算账对比;六是将养老保险与商业保险算账对比。道县通过老师给学生算账,学生再给家长算账的方式宣传新农保政策。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做到了新农保工作宣传资料无处不有,宣传人员无处不到,宣传声音无处不在,农民群众参保热情空前高涨。
实施省级管理,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新农保经办服务能力
统一操作规定,明确工作方法。一是统一经办规程。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结合湖南省实际,及时印发《湖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和《湖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工作流程(试行)》,统一了全省经办操作程序,规范了各级新农保经办业务。二是规范数据采集核对工作。要求各地组织力量进村入户,逐人核对,做到 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表、表不漏项,采集、修正参保信息,力求数据准确。三是确保待遇发放。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新农保政策取信于民的根本,我们以准确发放、及时发放和社会化发放为标准,坚持走群众路线,养老金该不该发,发得对不对,待遇领取人员的子女参没参保,缴没缴费,均在村组张榜公示,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搞好自我监督。四是搭建基层工作平台,整合乡镇现有的劳动保障、新农合、民政低保及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工作力量,成立乡镇社会保障工作站,同时注重发挥村级组织和大学生村官作用。五是建立充实新农保经办工作机构。省成立新农保工作机构,配备人员,明确职责;市明确工作部门,专人负责,督促指导;县成立新农保经办机构,负责全县新农保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及日常业务;行政村确定新农保协办员夯实新农保工作基础。形成了省里主导、市州协管、县级主办、乡村协办的高效运转的新农保经办工作体系。
统一信息系统,提高管理层次。湖南省新农保信息系统按照省级统一开发、数据全省大集中、个人账户基金省级管理的原则,根据部研发的社会保险核心平台二版进行开发,实现了:一是业务经办信息化。新农保信息系统功能齐备,满足参保登记、缴费管理、财务测算、待遇发放、个人账户管理、生成报表、网络查询等各个方面的业务经办需求。二是全省数据大集中。省实时联网监控试点县市区的基金运行情况,迅速准确地掌握最新的数据情况,杜绝试点县市区人为调整数据,从根本上保证数据的准确和真实。三是业务权限省级赋予。湖南省严格按照经办规程规定的业务环节和信息系统涉及的操作模块,设置了负责人、参保管理、财务、待遇核发、征缴和个人账户管理六个业务岗位,岗位经办范围和内容相同,便于业务指导、交流和监督。各试点县市区岗位工作人员由省统一登记授权,每个经办岗位至少要有一名经办人员,不允许一个人负责多个岗位,未授权的人员无法登陆新农保信息系统办理业务,从业务操作权限上杜绝随意性,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四是政策参数统一设置。新农保信息系统建立了省级平台,对社保年度参数、银行利率参数、经办机构账号、缴费档次与补贴标准、基础养老金补贴标准、财务账套和开始月份等参数进行设置控制。各市州、县市区无法修改,可从根本上杜绝地方擅开政策口子的行为,防止基金跑冒滴漏,保证了全省政策的统一实施和省市县相关规定和财政补贴的兑现。
统一管理基金,保障基金安全。一是新农保基金实行省级管理。在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基础上,建立了个人账户基金省级集中管理模式。规定县市区新农保个人账户基金每年12月10日之前必须一次性上解到省级财政专户,由省统一管理,强化基金安全。第一批试点县市区已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核定的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省上解个人账户基金。上收资金的最大作用是杜绝了县市区挪用新农保基金。二是制定基金管理办法。湖南省先后出台了新农保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加强新农保基金管理的规定和内部控制办法,实行封闭运行,强化了基金管理。三是建立省级监控平台。实行省级监控平台与银行系统对接、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对接,全省试点县市区新农保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按日对账,对基金流向流量进行适时监控,掌握基金变动情况,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四是加强监督稽核。落实日常稽核和定期稽核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业务稽核工作,保证了新农保基金收缴和发放全过程的安全可控。
统一金融服务标准,提供便捷服务。新农保服务对象人数众多、居住极为分散,对代理的金融机构做好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湖南省对金融机构的选择非常慎重,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确定新农保结算代理金融机构的服务标准。我们要求中标的金融机构必须有完善高效便捷的资金结算平台,对参保人员缴费、领取待遇免费提供相关的服务,能按照基金省级管理的要求实时交换信息和数据,加大对乡镇网点的硬件投入,创造条件向行政村延伸服务领域,更好地为老百姓服好务。
明确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强化新农保制度的可持续性
2011年,湖南省将积极跟踪国家对新农保试点扩面的规划和安排,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启动第三批试点工作。以优异的工作绩效,使国家试点办对湖南的工作放心,增加湖南的试点比重,力争在确保每个市州再增加一个试点县市区的基础上,重点支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和主席家乡率先发展,实现长株潭全覆盖。
他们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将新农保政策落到实处。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战略目标的重大步骤。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重民生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把这项惠及数亿农民、造福亿万农村家庭的德政工程,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作为一件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他们进一步做好政策衔接,从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将新农保政策落到实处。在中央财政全额补助湖南省新农保基础养老金55元每人每月的基础上,结合一些地方提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元的做法,要求试点县市区均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同时,要进一步明确补缴政策,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加充分地享受新农保强农惠农政策的好处。
他们进一步规范经办管理,从提供优质服务的角度出发,将新农保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按照新农保经办规程、流程的要求,明确岗位职责和业务环节的工作标准,加快新农保经办工作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进程,推动加强全省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以全国新农保经办管理服务示范点评选活动为契机,规范经办管理,打造工作亮点,提高服务水平。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新农保制度政策力度,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
他们进一步优化信息系统,从强化技术手段的角度出发,将新农保政策落到实处。信息系统建设为提升经办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提供技术支持,湖南省将加快推进新农保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加大省级监管力度,依托金保工程,推进湖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湖南省新农保市州、乡镇平台信息系统和新农保应用服务器等项目,并按新农保现有政策框架,在乡镇新农保信息网络平台上,增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功能。
他们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从确保基金安全的角度出发,将新农保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加大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力度,建立和完善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制度和相关统计报表的考评制度。规范基金管理,将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按政策办理、按程序批准、按时间对账,防止挤占挪用。按照基金管理办法,督促各试点县市区按要求将个人账户资金额从新农保基金财政专户上解至省级新农保基金财政专户,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认真落实经办规程和经办流程的各项规定,开展执行规程和流程、规范业务办理以及个人账户管理的监督检查;开展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及防冒领工作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财政、监察、审计和基金监督等部门做好基金监管的相关监督检查工作,筑好基金安全的保障大堤,确保基金安全。
标签: 新农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