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迅速,目前已覆盖全国所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可是,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尚不完善,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对此,5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农业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据悉,该稿将农业保险定位为有国家补贴的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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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协同推进
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务院将建立由发展改革、民政、财政、税务、水利、农业、林业、气象和保险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农业保险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和协调全国农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农业保险事业的发展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推进农业保险事业发展的工作机制。国家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保险合同具有一定特殊性
农业保险具有不同于一般财产保险的特殊性,征求意见稿针对农业保险的特殊性,规定农业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应为同一人;农业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在合同订立和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当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为保持农业保险合同的稳定性,规定农业保险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生效期间不得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的变化而增加、减少保险费,也不得解除保险合同;明确农业保险可以采用抽样方式定损等。
经营应遵循特殊的规则
征求意见稿指出,农业保险具有一定的政策性,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客观上需要更为规范、有序、健康的市场环境。为此,根据农业保险的业务特点和监管经验,明确了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应当遵循的特殊规则。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
无忧保提示:为规范基层涉农机构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的行为,强化保险公司的管理责任,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与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的基层涉农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关费用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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