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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宜宾公积金贷款政策介绍

2018-01-14 08:00:01 无忧保

  【摘要】为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增强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促进该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宜宾市公积金中心结合该市实际,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那2016年宜宾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

  (一)调整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
  1、借款职工无购房贷款或已结清原有购房贷款,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借款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尚有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二)调整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可贷款倍数
  可贷款倍数由不得高于借款人(含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25倍确定的贷款限额,调整为不得高于借款人(含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3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三)提高还贷能力系数
  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还贷能力系数由月收入的50%提高到60%。

  (四)延长借款年限
  贷款期限可延长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30年。

  无忧保提示:2016年宜宾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样的?降低了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现在为20%;调高了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可贷款倍数,现在为30倍。此外,还提高了还贷系数并延长借款年限。

标签:   公积金贷款贷款政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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