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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了产假工资,还能再领生育津贴吗?

2018-09-04 08:00:01 无忧保

  【摘要】目前各家公司都会给广大职工们办理生育保险,这是他们的责任和义务,可是当你领取到产假工资后是否还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呢?相信很多女性朋友都有这样的疑惑,下面就要让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看看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两者是否可以兼得?
  江汉区王惠(化名)女士在一家民营企业上班,去年8月因生育小孩休产假4个月,期间每个月800元的基本工资单位照发,但占主要收入来源的绩效奖金却没有,单位认为已给予王女士在产假期间的工资保障,但其产假期间毕竟未工作,绩效奖金理应扣除。
  起初听说生育保险还包括生育津贴后,王女士满心欢喜,并未计较奖金得失。可产假结束返岗后,单位却告知生育津贴是补给单位的,属于其个人的工资已经发放。
  女职工领取了产假工资,还能再领生育津贴吗?武汉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生育保险是为了保障职业女性不因生育而减少收入。根据《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社保机构按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职工在生育、产假内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拨付费用低于职工本人工资的,其差额由单位补足;高于职工工资的,结余归入单位的职工福利费。也就是说,单位支付了产假工资就无需再向个人支付生育津贴。但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单位应补足差额,若高于生育津贴,单位不得克扣。
  无忧保提示:从上面的案例我们知道了,在你领取了产假工资后是不可以在领取生育津贴的,这其中的道理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因此广大女性朋友在申请领取生育津贴时应该看看自己是否已经领取了产假工资。

标签:   产假产假工资生育津贴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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