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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富指出企业年金要向规范运作机构移交

2016-10-03 08:00:06 无忧保
【导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指出 □本报记者秦炜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企业年金座谈会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在肯定我国企业年金现阶段已经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也客观地总结分析了影响企业年金发展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指出

□本报记者 秦炜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企业年金座谈会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在肯定我国企业年金现阶段已经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也客观地总结分析了影响企业年金发展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大力促进企业年金发展的一系列措施。刘永富强调,将原有的企业年金移交给具备资格的机构,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

刘永富指出,企业年金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这项制度对于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经济和资本市场繁荣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国从1991年开始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经过十几年的改革探索,制度模式基本确立,政策法规逐步配套,参加人数和基金规模逐年增加,基金管理逐步规范,企业年金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企业年金制度框架基本确立,配套政策不断完善。2000年,国务院决定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更名为企业年金,实行市场化管理运营,同时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先后制定颁布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制定颁布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之后,劳动保障部又先后会同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三个监管机构以及国家税务局、全国总工会等机关制定颁布了十几个配套办法,对于推进企业年金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初步确立了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框架,体现了国家政策支持、企业自主建立、市场运营管理、政府行政监管的原则。

其次,初步形成了多个方面共同推动企业年金发展的格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企业年金工作,把发展企业年金纳入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增强企业人才竞争能力、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生活的总体制度设计,全国已有29个省市出台了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明确企业缴费的一定额度可以从成本中列支。劳动保障、财政、税务、国资、工会、金融监管等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宣传企业年金政策,调动企业和职工建立年金的积极性。尤其是实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之后,取得管理资格的37个机构,积极探索市场化管理运营的办法,开展系统人员培训,深入企业普及年金知识,为企业提供业务咨询,积极进行市场营销,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使企业年金开始步入规范化运营的轨道。很多企业着眼长远发展,重视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注重关心职工生活,积极响应建立企业年金,承担社会责任,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第三,企业年金发展呈现良好势头。通过各方面的努力,企业年金呈现出加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一是参加年金计划的企业和人数不断增加。截止到2006年底,有24000多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年金制度的人数达到964万人。二是年金基金规模有较快增长。1991-2000年的10年间,全国企业年金规模不到200亿元,平均每年增加不到20亿元;2005年底,基金规模达到680亿元,平均每年增加不到100亿元;2006年底,基金规模达到910亿元,一年增加了200多亿元。三是目前158亿元按新的办法管理运营的年金基金获得了较好的收益,从2006年第4季度开始由投资管理人进行投资的年金,3个月的经营收益率为9.6%。

刘永富指出,“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企业年金事业发展的大好时期。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工作,推进企业年金健康发展。下一步,要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主要是研究出台全国统一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年金发展。
研究一种标准化的、能够形成规模、便于中小企业参加的集合企业年金计划,调动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积极性;细化企业年金待遇领取办法,更好地保证退休人员的生活;拟定基金监管规则,使政府监管有据可依,也可以对管理机构起到约束作用。

二是加大工作推动的力度。各有关方面要充分认识企业年金的重要作用和发展前景,把它作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协调推进。要深入到企业和职工中去,全面准确地宣传企业年金政策,抓住企业和职工普遍关注的问题,用实实在在的道理让他们了解这一制度的好处,调动建立企业年金的积极性。各地要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推动,培育一批领头的企业。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让更多的企业和职工行动起来,使企业年金有一个大的发展。

三是做好原有企业年金的移交工作。目前企业年金规模已达到900多亿元,但只有不到160亿元是按新办法管理运营,加强规范管理,将原有的企业年金向市场化管理运营过渡,移交给具备资格的机构,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地要统一思想认识,按照先移交后规范和确保基金安全的原则,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行业集中管理和企业自行管理的原有企业年金纳入规范移交范围,按时完成移交任务。为做好指导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在会议上征求意见后,下发关于规范移交原有企业年金的指导意见。

四是加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监督。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规定,坚持集体协商的民主制度,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不能只为少数人建立企业年金,在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上,可以适当体现差别,但不宜太悬殊,防止造成新的分配不公,引发不必要的矛盾;管理机构要自觉规范运作行为,坚持诚信原则,依规管理运作,完善内控制度,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政府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监督企业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凡是不制定企业年金方案或不履行备案程序的,要坚决进行纠正。建立定期报告制度,管理机构每季度和每年提交业务情况报告,分别报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行业监管部门。加强对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对违规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书进行纠正,直至取消管理资格。完善和推行信息披露制度,让公众享有知情权。建立优胜劣汰的监管机制,对违规的机构建立“亮牌”制度。今年,劳动保障部将进行第二次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对一些资格进行调整和整合,少量增加一些新的机构,培育一定的专业机构,引领市场发展。

2007年04月03日 01:49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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