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闵丹)记者昨天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从新年开始,工伤保险也可以刷社保卡实时结算了。已发放社保卡工伤职工就医的,必须携带社保卡、《工伤证》到工伤医疗机构就医。
按照今年1月起实行的新政策,持卡就医的工伤职工,工伤医疗机构将垫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并出具结算单据。工伤职工办理住院手续也应持社保卡和《工伤证》,进行工伤康复的工伤职工还需提供《北京市工伤康复申请表》。工伤医疗机构应查询工伤职工享受待遇信息,并在入院当日使用社保卡办理入院登记。因故需要撤销入院登记的,必须使用社保卡办理。工伤职工住院医治受伤部位或职业病期间,工伤保险基金不支付其在同一时间内门诊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
工伤职工未发社保卡、急诊未持社保卡和异地就医的仍按原流程办理。从今年1月,本市也对2011年下发的《北京市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表》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其中假手指的支付限额由500元提高到950元,棉矫形鞋的最高支付限额由800元提高到1400元,具体的调整情况可查询北京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
标签: 社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