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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费该不该合法化 导游如何加入社保和工会?

2016-10-05 08:00:07 无忧保
    

  小费该不该合法化 导游如何加入社保和工会? 超低价团引客,强制消费填坑,游览改逛商场……近年来,屡屡出现的旅游怪象,把导游这一职业推向风口浪尖。然而,在所谓“恶导游还是饿导游”质问背后,不少导游其实面临着待遇不稳定、保障差等诸多问题,非我们所能想象。


  日前,国家旅游局首次联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探索建立游客自愿支付奖励机制,探索通过社保、工会增强导游保障,提高导游待遇。


  这是否表明小费合法化?三部门的意见,能否提高导游待遇,又会为我们出游带来什么?


  小费“乱”


  奖励机制该不该合法化?


  《意见》中“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引发网友热议。2013年颁布实施的我国第一部《旅游法》规定,导游不得向游客索取小费。“现在又可以给小费了?”有网友“糊涂”了。“《意见》并没有说是允许导游索取小费,而是游客可以给‘奖励’。这种‘奖励’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小费,只是对好的服务的一种表示。”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指出,在欧美国家,只要导游提供了服务就应该给小费,这和《意见》中提到“优质服务的奖励”有所区别。


  事实上,1987年国务院曾公布《关于严格禁止在旅游业务中私自收授回扣和收取小费的规定》。业内人士认为,如今国家发文鼓励游客自愿支付奖励,体现出通过规范激励制度提高导游待遇、进而提高服务质量的美好愿望。


  来自新疆的26岁导游小康告诉记者,自己带团一天的薪酬是200元左右,有时一天也能获得几百元的小费,是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客人主动给小费,会让我觉得自己一天的辛苦得到了认可,也更乐意去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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