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即日起至5月31日,可前往就近街道(社区)及区(县)社保分局,办理新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变更手续。
昨日,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相关人员介绍,近日,很多参保人员咨询新年度社保缴费标准事宜,因2014年度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社会社平工资尚未公布,新年度缴费标准尚未确定,在新年度缴费基数公布前,缴纳2015年度社会保险费、领取2015年度社会保险待遇(不超过申报当月),仍按2014年度标准执行。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想要变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比如从现在的低标准缴费调整为按高标准缴费,5月31日前可办理。不做变更的,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当前,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设有三个档,按照上年度自治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00%、60%、50%,2014年月缴费金额分别为763.4元、458元、381.8元,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等,选择适合的缴费档次。
对于各参保单位,在新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公布前,各区(县)社保分局不会办理新年度缴费基数的启用。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相关人员表示,在自治区社平工资公布后,相关事宜将及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