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人寿马惠良
备受关注的广州在外营运社保基金10.18亿元,经过各方努力,目前已追回3.626亿元,还有1.05亿有望追回。剩下的5亿多元一旦无法追回,广州市政府表示将利用社会保险风险准备金进行填补,确保缴纳者利益。自从去年上海社保案以来,关于社保基金亏损、挪用等屡见报端。社保基金如此受关注,一则由于中央政府提出和谐社会的理念后,社会保障问题以及维系该制度的经济基础——社保基金,成为政府、媒体和民众追逐的热点与焦点,新闻舆论正发挥着其应有的监督作用。二则经过多年的积累,社保基金已经达到了相当大的规模,“树大招风”,社保基金已经成为官员腐败的重要滋生地。
制度缺失是产生社保基金亏损的根源。在我国,社保基金的征收、运营和管理都有劳动部门经办,这种没有监督的制度设计,让社保基金成为不设防的墙,成为管理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在基金管理中,也不会遵循资金运用的三性原则(流动性、风险性和收益性),可以不顾风险,豪赌收益,甚至为了部门和个人利益进行违规操作。目前,社会养老保险金发放主要依赖现收现付制度(其本质是“代际赡养”,即已经退休的一代人的养老金是由正在工作的一代人的缴费支付的),由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力度加大,短时间内不会出现支付危机,延长暴露问题的时间,即便出现亏损,也不容易发现,增加基金监管的难度。许多地方政府和部门的权力滥用加剧了社保基金亏损,一些地方的长官意志可以决定社保基金的使用和投资,不是给老百姓的养命钱系上“安全阀”,而是走上“高压线”。一旦社保基金出现亏损,根本无法追究和挽回社保基金的损失,只会让国家和缴费人背上沉重的包袱。
目前,我国的社保基金管理改革正朝着既定的方向前进,从成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到出台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到最近的地方政府经办企业年金中心转型,都包含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和模式。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和监管力度的加强,这种改革无疑可以为社保基金管理提供更好的制度环境。市场化运作固然可以减少政府权力的滥用,提高资金运用的透明度和科学性。但是在我国市场体系发育还不健全的阶段,各市场主体能否真正履行其管理资金的受托责任,还值得我们忧虑。因此,要管理好社保基金,一则依赖参与管理的市场主体能够履行诚信、勤勉和尽责的义务,二则政府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履行市场经济守夜人职责,切实保障老百姓的养命钱,筑起社保基金的安全防护墙。
2007年4月5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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