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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须在银行领域创新产品

2016-10-07 08:00:06 无忧保
【导读】:随着保险业日新月异地发展,保险产品已进入千家万户、涉足各个领域。但就银行领域的保险产品而言,其开发较为滞后。本文针对银行机构的业务特性,结合大地保险产品开发实际,就保险在银行领域创新产品的必要性及思路谈点浅见。 银行领域保险产品须创新


随着保险业日新月异地发展,保险产品已进入千家万户、涉足各个领域。但就银行领域的保险产品而言,其开发较为滞后。本文针对银行机构的业务特性,结合大地保险产品开发实际,就保险在银行领域创新产品的必要性及思路谈点浅见。

银行领域保险产品须创新

化解支付风险需要保险产品支持。目前我国银行业支付风险主要表现为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金严重不足、偿债能力弱、支付能力差。一旦出现支付危机,易造成挤兑风波,引起社会动荡。如2000年湖北大江城市信用社因无法支付居民到期储蓄存款而引起严重的挤兑风潮,不仅导致金融不稳定,而且引起局部的社会动荡。保险业如果根据自身的业务优势,结合银行业的业务特性和风险实际,适时推出储蓄存款保险产品,不仅在广度上能够拓宽保险范围,而且在深度上能够为化解银行支付风险提供保险保障支持。

防范信贷风险需要保险产品辅助。目前我国银行业信贷风险主要表现为中小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质量低,不良贷款比例较高,资本充足率远低于8%的法定要求。如1998年海南发展银行因不良贷款长期高居不下、资不抵债、无法支付到期债务而被关闭,人民银行不得不动用再贷款为其偿还债权人和个人的债务,以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安定。如果保险业积极拓展商业银行信贷资产保险产品,不仅能提升自身的保险效益,而且能有效辅助人民银行、银行监管部门防范信贷风险,共同维护金融稳定。

维护金融稳定需要保险产品创新。维护金融稳定是银行业与保险业共同的责任,银行领域的保险产品需要开拓创新,银行业潜在的信贷及支付风险防范需要保险业提供产品支持,因此银保合作建立跨行业的战略合作机制,银保携手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从而形成彼此业务对应的战略伙伴非常必要。在此基础上,保险业为银行业的资产、负债等风险较大的业务提供相应的保险产品,以寻求金融分业经营下的混业融合防范金融风险机制,最终达到银、保联手共同促进金融稳定的目的。

拓展银行机构资产业务保险产品

1.基本思路:一是扩大对金融机构信贷抵押物品的保险范围。即在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抵押物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将有价证券等动产质押物也纳入保险范围。动产和不动产质押、抵押物保险皆由银行购买,一旦质、抵押物毁损、贬值,由保险公司直接对银行赔付;二是适时推出金融机构中长期大额信用贷款保险产品,信用贷款,无抵押担保,一旦投保银行贷款形成呆账,由承保公司按投保额度赔付。

2.可行性:一是保险标的前景广阔。《商业银行法》和《担保法》出台后,商业银行的质、抵押贷款应运而生,尤其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质、抵押贷款几乎覆盖了其所有贷款业务。这为我们开办信贷质、抵押物保险业务提供了广阔的物质基础;二是保险前提条件成立。无论抵、质押品是实物还是有价证券,都存在遭受天灾人祸、有形或无形毁损、贬值的可能,这为开发相应的保险产品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三是信用贷款风险滋生保险需求。长期以来,商业银行信用贷款质量低已是不争事实,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及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例居高不下,加之信用环境较差,企业信誉度不高,商业银行也在竭力寻找解决信用贷款安全性的有效手段,而信贷保险产品不失为其降低信贷风险的重要工具。

3.操作步骤:第一步,瞄准质、抵押贷款比例较高且信贷质量相对较好的交通、招商、光大、华夏、浦发等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其建立长期业务伙伴,为其贷款质、抵押物,量身定做保险产品;第二步,盯住国家开发银行和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对其政策性大型项目贷款和中长期信用贷款,试办“信用贷款保险”。

推出银行机构储蓄存款保险产品

1.基本思路:一是对中小金融机构推出储蓄存款保险产品。即将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金融机构的居民储蓄存款纳入保险范畴,由存款银行购买储蓄保险产品,一旦投保方出现支付危机,由承保方按投保额度支付相应的居民储蓄;二是逐步推广存款保险产品,扩大存款保险范围。即在存款保险业务逐渐做大做强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存款保险公司

2.可行性:一是保险标的数量可观。2000年以来,居民储蓄额如滚动的雪球越来越大,早在2003年全国居民储蓄存款就已突破10万亿,截至2007年3月末,全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高达17.7万亿。如此庞大的储蓄“蛋糕”,为我们开发储蓄保险产品提供了物质源泉;二是潜在的金融风险使储蓄保险成为可能。从国内来看,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海南发展银行因不能及时支付到期债务而被关闭以及湖北大江城市信用社因到期无法支付居民储蓄存款而引起严重的挤兑风潮表明,潜在的金融风险使金融机构尤其是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金融机构,必然产生除寻求人民银行事后紧急流动性支持以外的事前防范的动能,这种动能需求使保险公司为其提供事前预防性的储蓄保险成为可能;三是赔付概率较低而保费收入稳定。尤如飞机失事的概率在交通工具中最低一样,在我国目前良好的经济金融环境下,加之中央银行和监管部门强有力的风险防范措施作保障,银行出现破产倒闭或挤兑风波的概率也是相对较低的。因此,一旦实施储蓄保险,保费收入将是可观而又稳定的。

3.操作步骤:第一步,采取自愿保险方式,将保险对象锁定为储蓄存款量大且支付风险较小的邮政储蓄机构,建立邮政储蓄保险试点,推出定期储蓄存款保险产品;第二步,由商业保险公司联合提案,由保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出台行政规章,对部分资本充足率严重不足且支付风险较大的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实施居民储蓄存款强制保险;第三步,采取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相结合的方式,在具有储蓄存款业务的金融法人机构中,逐步推广运用储蓄保险产品;第四步,在金融保险产品极大丰富、存款保险市场逐步形成的基础上,适时建立金融业存款保险公司。初步设想:由各保险总公司或集团公司下设直属“银行业存款保险公司”,各分公司内设存款保险部。其主要职能是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投保金融机构破产或出现支付危机时对存款人进行赔付,以保障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2007年06月01日 20:03  上海金融报 □魏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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