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就业局了解到,根据近年来我市享受就业补助人数的变动情况和地方财力实际,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我市将对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标准进行调整。
据了解,2013年,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标准按照全区大多数盟市通行的做法,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年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再按个人缴费总额的60%予以补贴。今后,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确定,将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由市政府及时调整,一年一定。
同时,各级就业部门将加大社会保险补贴资格的审核力度,严格界定各类人员身份,细化审核流程,严把政策入口关,确保该项工作稳步推进,能够及时将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到就业困难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