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称,深圳市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调高至1808元/月;参加社会保险的计算基数也得跟着标准上调,至少应以最低工资为基数计算。
经深圳市政府五届一百零一次常务会议审定,深圳市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1808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5元/小时。新标准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敬请市民关注。企业如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员工可向各级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在职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个人工资;而城市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按有关规定由个人自行确定。2014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养老保险计算基数也将跟着提高。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也就是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最低不得低于379.68元/月(1808元/月×21%)。具体点阅:
明年起实施,满足一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条件后免费享受待遇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市社保局昨日提醒,2014年起在本市办理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手续的退休人员,其医疗保险不再由养老保险基金缴费,而实行满足一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条件后免费享受待遇,因此,办理退休的参保人需了解自己医保缴费年限后再缴费。
深圳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不是像医疗保险等其他险种使用上年度全市员工月平均工资,而用的是深圳最低工资标准。2014年深圳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用的是2014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