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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保障局积极为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培训

2016-10-23 08:00:10 无忧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元月1日起实施。该法通过后不久,市劳动保障局结合我市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的实际,及时行动,提早布置开展宣传培训工作。近日,该局组织劳动合同主管部门负责人为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经营单位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专题培训。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劳资负责人、工会工作者和部分职工代表70余人参加了为期一天的集中培训,提高了企业和职工学法用法,规范用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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