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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进一步规范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审核流程

2016-11-10 08:00:14 无忧保
【导读】:为切实防止医疗保险基金流失,确保基金安全,使参保退休人员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依据襄人社规[2014]7号文件精神,用人单位要切实做好本单位退休人员死亡申报工作,及时到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窗口办理退休人员死亡停保手续再按以下流程办理退休人员死亡待

为切实防止医疗保险基金流失,确保基金安全,使参保退休人员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依据襄人社规[2014]7号文件精神,用人单位要切实做好本单位退休人员死亡申报工作,及时到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窗口办理退休人员死亡停保手续再按以下流程办理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审核手续。

一、在本地参加养老、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须先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待遇办理流程表》,并办理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死亡待遇审核手续后,再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死亡待遇。

二、在本地参加医疗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须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待遇办理流程表》到人社局窗口申报办理养老保险死亡待遇。

三、在本地参加医疗保险、外地参加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要填报《襄阳市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增(减)呈报表》时,应一式三份,分别报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经办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此来确保及时审核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待遇计发情况。(杨  敏)

标签:   退休人员退休待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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