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香阑)记者昨天从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已从公司辞职的张某,用QQ号从原公司骗取15万余元社保金,因涉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
27岁的张某曾有诈骗前科,两年前入职到被害公司担任行政文员,负责单位的社保管理事宜。该公司办理社保主要通过中介公司代为缴纳,由张某本人负责与对方单线联系,每次由她将社保金转入代办公司的个人账户。
去年1月张某离职时,由于手头缺钱,就动起诈骗社保金的念头。她在办理辞职交接工作时,将自己的QQ号冒充成社保中介公司办公人员的QQ号,告知给单位接手社保事宜的同事。在接下来的半年内,张某一直冒充社保中介公司的代办人员与原同事联系,并要求对方将社保金转入自己朋友或者亲属的账户中,然后将钱取出挥霍。原单位得知社保缴纳处于欠费状态后,才发现被骗继而报警案发。
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赵越超提醒用人单位,为员工通过中介机构缴纳社保费时,一定要注意审查对方的资质,不要轻易将社保金汇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