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6万本市及非本市户籍人员需入户调查
本报讯(记者 邵群)昨天,苏州“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正式启动实施。市社保中心最新消息,经初步比对筛查,市区共有10.2万本市户籍人员、58.6万非本市户籍人员需入户调查,市区将于12月10日前全部完成入户调查。记者获悉,至2015年,全市范围内,本市户籍人口以及持有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都将开展“全民参保登记”。
近年来,我市围绕推进社保全覆盖作出不懈努力,社保制度体系已实现统筹城乡、覆盖全民。但仍有部分人员游离在社保安全网之外,少数困难人群因经济原因中断缴费后无力续保,部分用人单位存在应保未保现象。据统计,市本级统筹区本市户籍中断保险的人数达14万人,其中因无力负担缴费义务而中断的大龄参保对象不在少数。如长期中断参保,将直接影响其今后的社保待遇。
“全民参保登记”是依据《社保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数据比对、入户调查、参保动员、常态管理等,对全体社会成员参加社保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管理,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保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并实现全国联网和实时更新。市区入户登记的对象为,具有市区(包括姑苏区、高新区)户籍,或居住在市区、持有市公安机关核发居住证的非市区户籍人员中,未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含四市六区)参加社保的人员。调查内容包括调查对象及其监护人基本情况、调查对象未参保情况(含就业状态、未参保原因等)、调查对象在外地参保情况等信息。
为严防不法分子伺机诈骗,市人社局特别提醒,“全民参保登记”采取入户登记方法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调查员入户时,必须佩戴专门的工作牌、并持《市区全民参保登记宣传手册》、《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花名册》、《市区全民社会保险登记信息采集表》,居民可进行查验。同时,对材料不符或打电话方式假冒工作人员,索取个人信息和财物的,居民应予拒绝,避免损失。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个人信息和财物的,居民应及时报警。
记者了解到,未参保单位登记告知将于11月1日起实施。已在市地税部门办理纳税登记并正常纳税,但未在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将寄送《参保告知书》,要求办理社保登记及申报缴费手续。
链接>>>市区未参保上门登记时间表
根据统一部署,市区“全民参保登记”10月25日前将完成信息比对,逐级分发市社保中心统一印制的《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花名册》。根据辖区调查对象的数量及居住分布,各街道、社区确定入户调查计划。12月10日前将完成全部入户调查,明年1月31日前,由市人社局进行检查、评估、考核。明年2月1日起将进入动态化管理阶段。
入户登记时,将公安部门全市户籍人口数据、居住证人口数据与社保部门全市参保人员数据进行全量比对,摸清常住人口参保情况,建立苏州市常住人口参保信息库。对其中未参保(含外地参保)人员,采用入户方式进行登记。由其户籍地或常住地社区社保工作人员入户调查,以家庭为单位,重点登记辖区居民当前入学、就业、失业状态和未参保原因等情况。由社区社保机构将《信息采集表》上的内容,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区平台”,或移动设备下载安装的“市区社区全民参保登记移动平台”及时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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