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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律师诉社保中心要生育津贴

2016-11-27 08:00:09 无忧保

  非京籍全职太太在产下一女后,其缴纳过生育保险的丈夫杨光向社保部门申请生育保险待遇,但社保部门未予支付,于是,他将平谷区社保中心诉至平谷法院。

  在昨日的庭审中,平谷区社保中心称,因杨光的非京籍配偶未参加生育及其他保险,故杨光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法规未限制男职工领生育津贴

  杨光是北京的一名律师,2011年2月,他在工作的律所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用。9个月后,他与妻子登记结婚,并于2012年7月4日生育一女。

  今年4月,他通过单位向他所居住的平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请支付生育保险待遇,之后平谷区社保中心通过其单位仅支付了晚育津贴2803元,未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

  “妻子是全职太太,还是外地户籍,因为没工作,就一直未参加社会保险。”杨光说,所以妻子未能获得生育保险待遇,但“我是北京户口,并参加了生育保险,而且《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并没有限制男职工取得生育津贴,所以社保中心应该给我发放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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