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工伤保险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防止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效安全地利用工伤保险基金,休宁医保中心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在县劳动保障局的带领下,分别与10家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协议的签订强化了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意识,进一步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管理,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工伤医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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