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即开始推行企业年金,截至目前全省已参加的企业35家,正在办理的有3家。据省劳动保障厅养老保险处介绍,我省参加企业年金的企业数位居全国之首。
退休生活第二保障
所谓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制度。年金由企业和职工按比例共同出资,待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可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
据省劳动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朱蕊介绍,目前由国家依法强制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一种基本的养老保险,受现阶段国家财力所限,其对退休职工给予的是一种基本生活保障,而要保证退休后的生活质量水准,依靠企业和个人缴费筹资完成积累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如企业年金,则将成为养老保障体系中的第二支柱保障。企业年金对于企业留住人才,稳定企业发展,及个人和单位资金进入良性循环使用具有重要意义。企业缴费可享受税收优惠
朱蕊介绍,企业年金作为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有益补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给予了相关的优惠政策支持,其中税收优惠是核心。我省参加企业年金的企业,其单位缴费在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5%以内部分,可在经营成本中列支并在税前扣除;超过5%的部分在企业的自由资金中列支,列支渠道除国家允许的经营成本、当年或历年结余的应付工资总额或福利费外。此外,我省还允许企业董事会决定使用的其他渠道来源的资金,这也给予企业更为宽松的政策和自主权。
据了解,目前,广州、上海、北京等10多个省市已发布了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缴费税前列支比例一般为企业工资总额的4%-5%。
专家分析,在国外,企业年金之所以能成为稳固的职工退休金第二支柱,避税也是驱动器之一,国家给企业的税收优惠,企业又反哺员工。民企暂缺席企业年金
据朱蕊介绍,我省目前参加企业年金的38家企业,均为省属企业,暂无民企加入。对此现象,朱蕊分析认为,主要是由于大部分民企规模较小,员工人数少,而一些经营效益不错的民企也还尚未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在组织机构上缺乏工会或职代会等部门,不具备建立企业年金的条件;此外,民企的薪酬分配方式比较灵活,人员流动性大等也是限制因素之一。
据悉,针对民企以上特点,昆明市总工会正在尝试建立一个行业集体协商机构,为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解决组织机构不健全的问题。
此外,朱蕊表示,下一步还将在全省16个州市中选择有条件的企业进行试点,逐步推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 10:45 云南日报黄颖(春城晚报)
标签: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