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秉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
第一部分:英法大罢工与社保模式
一、引子:问题的提出
前一段时间,新闻媒体对英国和法国同时发生的大罢工做了大量的报道,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英法两国这次大规模的游行示威与大罢工行动有两个最大的特点:一是他们在时间像是事先约定好了的一样,都发生在一个时间,高潮都是
也许人们会注意到这样一个奇怪的现象:欧洲几乎年年都发生类似的街头政治,每次规模庞大的运动都多少与社保制度改革有关,甚至直接由社保改革导致,这次英法大罢工就是由社保改革直接导致的;人们还发现,欧洲的社保改革几乎最终都以政府的妥协退让为代价而告终,尽管政府开始时信誓旦旦,声称决不妥协;于是,人们会逐渐总结出这样一个规律:政府发布社保改革的方案——→群众示威游行表示抗议——→政府表示不退让——→社会举行大罢工——→谈判升级——→罢工升级——→政府退让妥协或折中——→告一段落。每隔几年就要出现这样一个循环,每个循环几乎都是遵循着这个规律,都是出现这个结局。人们会发问:为什么欧洲每次社保改革都会陷入这个循环并导致这样一个相同的结局?从1990年代开始算起,欧洲的社保改革每每必定引发一场社会运动甚至是一场骚乱和社会动荡?而同样是从1990年代开始,美国克林顿政府时期就已开始进行社保改革,幅度也不小,也涉及到了千家万户,例如,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是,美国1996年将《未成年子女家庭援助》(简称AFDC)改为《困难家庭临时援助》(TANF)时过渡非常平稳,早在1995年进行的两次民意调查中可以看出,改革的社会支持率非常高,改革受到了普遍的理解,70%的人认为“人们会通过长期依赖和不尽全力摆脱等方式滥用这一福利”。于是,为了减少国家巨大的财政压力,美国政府1996年顺利地以TANF取代了实行了60多年的AFDC,没有发生任何社会动荡。
人们不禁会问,欧美都在进行社保制度改革,但却为什么在美国就几乎没听到过由于社保改革而引发什么大游行与大罢工,为什么在欧洲就一改革就动荡,一动荡就退让,改革难以进行下去?
本文试图从两种不同的福利模式里去寻找一些有说服力的深层原因,进而能够为我国的社保制度模式的选择带来一些值得思考的启示。这些都是笔者有感而发的随笔,不属于严谨周密的学术论文。
二、英国这次大罢工的经过与导火索
导致这场大罢工的直接原因是布莱尔政府拟撤消被俗称为“85条例”(Rule 85)的退休规定;这个规定是个计算参加《地方政府养老金计划》即“LGPS计划”的地方公职人员养老金待遇的一个公式,其含义是:
获取全额养老的资格=退休时的年龄+加入“LGPS计划”的工龄=至少85年
就是说,地方市政职员的年龄和服务年期相加必须达到85年时方可在60岁退休时获取全额养老金。“85年条例”还规定,如果雇员由于生病等原因退休,他还可享受“85年条例”的规定领取全额养老金;“85年规定”既不是“LGPS计划”规定的一个退休条件,也不是一个待遇权利,而只是一个检验标准( test):提前退休也是可以的,但养老金标准要根据具体年限而有所减少。而英国政府拟议中的改革方案是将这个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按照这个标准,以目前地方市议会普通职员平均退休金是年均4000英镑来计算的话(妇女每周31英镑),对英国地方公共部门众多的低收入职员来说,例如对学校伙食监督员和辅导员来说,与以前相比,他们在60岁退休时将失去四分之一养老金。这个新规定将于今年10月开始实施。
工会提出的要求是不该提高地方公职人员的领取养老金的资格条件,还应维持在60岁。但有关政府官员给出的答案是,养老金制度已经出现危机,进行这项改革之后,全国将节省2%的岁入。
自1926年总罢工以来,英国的工人运动与社会保障制度演进的互动历史基本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46年以前,1946年英国工党政府根据贝弗里奇报告进行社会保障立法,宣布她是世界上第一个成功地建立了福利国家的国家,这20年是英国福利制度酝酿的阶段,国家基本处于战争恢复(第一次世界大战)和陷入战争泥潭之中,工人无暇为福利而采取独立的运动;第二个阶段是1946年至1986年,这40年基本可以分为两个时期,即前20年是英国福利国家和福利制度发展的黄金时期和鼎盛时期,福利制度得到了全面发展,成为福利国家的一个样板和策源地,带动了许多欧洲国家予以效法,而后20年则逐渐进入困难时期,高福利承诺给国家财政带来了较大的财务负担,开始进入改革阶段,尤其是1973年石油危机之后,“1975年社保法”便是一个重要改革成果,进而导致了1979年撒切尔夫人上台以后开始了激烈的福利制度改革。在这个阶段,工会组织在改革问题上总体上看是配合政府的;第三个阶段是1986年至2006年,其标志是“1986年社保法”的诞生,它引入了个人养老金计划和“协议退出”职业养老金计划,启动了社会养老责任从公共部门转向私人部门的进程,具有历史性的转折意义,是撒切尔改革的一个重要成果。在这20年间,改革进程基本稳定,虽然私人部门的养老金利益不断受到改革的出动,但由于私人部门各个工会组织之间观点各异,难以形成一个声音,所以,工运在80年的历史中是处于最低潮的。
从网上BBS留言讨论的情况来看,网民的观点基本有三,他们针锋相对,争论非常激烈。一是对工会组织的罢工行动表示非常的感谢,极力称赞工会的“伟大行动”,例如,有网民说,“如果你对那天共产主义者举行的团结行动不信任的话,你还能信任谁呢?”还有网民说,这是对法国行动一个重要回应,你们都哪里去了?第二种观点是反对罢工,认为,这次大罢工“很可能是晚期资本主义的一个特征,那就是有些罢工行动侵蚀了阶级团结,而不是促进阶级团结”;第三种观点是采取中间的态度,认为“你们参加罢工应该是为了什么,而不是反对什么。”还有网民说,“网民没有时间什么都管,不管它有多么重要。”[NextPage]
三、法国这次大罢工的经过与导火索
为了摆脱高失业率的困扰,法国国会通过了一系列就业改革措施,今年1月16日通过的《首次雇佣合同法》(CPE)就是其中的一项,该法案规定,法国20人以上规模的企业在雇佣年龄不满26岁的年轻雇员时,可以在头两年内随时解雇工人而无需说明理由。《首次雇佣合同法》的目的是解除企业主招工时的顾虑,鼓励企业大胆雇佣新人和多招工,增强企业雇佣制度的灵活性,以增加就业,降低法国青年远远超过社会平均水平的失业率。
《首次雇佣合同法》在全法的高校和工会中引起了强烈震动,法国大中学校学生对其中“允许随意解雇”的条款强烈反对,担心企业员工福利受损,愤怒地将此合同称为《首次被解雇合同法》,拒绝当“用过即扔的手纸”,要求政府撤回法案,并认为,法案反应的年龄歧视等问题,严重违反了现行的《民法》和《劳动法》,这是对基本权利的践踏。
在强大的反对压力面前,原本立场强硬的总理德维尔潘不得不做出让步,再三向工会发出谈判邀请,希拉克总统虽然在
但工会拒绝德维尔潘的谈判邀请,反对任何折衷修正方案,坚持废除此项改革方案。工会人士称,“只有一种解决途径,那就是废除此项改革方案,在与政府展开对话前,政府必须首先冻结《首次雇佣合同法》的实施,不满足这个条件,我们什么都不干。”
希拉克总统的妥协立场也没有令学生和工会满意。法国议会第三大党、法兰西民主联盟主席弗朗索瓦·贝鲁说:“就我所知,这是历史上首次出现这样的事,一项法案被颁布,但又不能生效。”
在街头政治的强大压力下,总统希拉克与总理德维尔潘不得不全面妥协,
英国大罢工与法国的社会动荡遥相呼应,它们都与社保制度的改革有关:英国是老年人为了退休收入的资格问题,法国则是青年人为了上班就业的条件问题。但是,他们之间的原因却大相径庭,这两个国家的政治结构和社会结构乃至文化法律传统都大路朝天,各走一边。这两个国家社保改革中出现这个麻烦向我们昭示了一种深层的启示。
四、两个社保制度模式的基本特征
在学术界,世界上的社保制度模式或说福利制度模式可以分为好多种,有三种和四种的等,那些都很学术化。这里为了简单地说明一些问题,把他们简化成两种,即欧洲大陆模式的和英美模式的。这两类模式之间存在许多差别,特征各有千秋。这里把最基本的归纳起来,可以强调两点:
第一,在市场和国家的作用方面,“大陆模式”较多地强调国家的作用,政府发挥主导性的作用,也被称为“普救型模式”,国家干预较多,力度较大,劳动力市场弹性较小,公共部门的规模较大,作用比较突出。而在“英美模式”里,国家的作用有限,市场发挥比较重要的作用,家庭的保障作用也占有重要地位,政府在必要的时候起到一种补救的功能,所以,也称之为“补救型模式”,就是说,在市场的作用不明显的地方和时候,政府发挥某种“补救的作用”。
第二,在国家、企业主和工会三者之间的合作方面,大陆模式显得十分的突出,国家发挥作用的时候是通过三方之间的谈判与合作的形式完成的,所以,也被称之为三方伙伴合作主义或合作主义。虽然在西方发达国家,三方谈判的机制几乎在所有的国家都存在,但意义却有一定的区别:在大陆模式里,它意味着社保模式是基于三方合作伙伴之间的架构之下运作的,任何一个福利措施的出台,均需与另外两方达成一致,取得共识。在社保制度运行制度中,从个人缴费的征收归集和保管投资,到津贴给付的发放计算和统筹核算,均以行业基金为主体,而行业基金由各方代表构成,工会代表是有很大发言权的,可以说,行业基金制度是这个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工人赖以生存的“家”。因此,在三方合作的架构中,工会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国家只是在各个基金上报预算之后列入国家预算之内而已,钱在基金里,“国家”只体现在会计账面上,甚至法国在2000年之前就连财政预算也不纳入。所以,从财政意义上说,国家能管的只是亏,不是盈。
而在英美模式里,由于是国家层面的大收大支,从资金归集上解到津贴发放,国家是一个口子管到底的,是大一统的,就是通常说的三个U,即统一缴费标准,统一津贴给付,统一机构管理,国家管收,国家管支,收支两条线,就是说是国家范围的统筹水平,资金在中央政府的管控之中。这样,虽然在社会合作机制上也存在着三方合作伙伴机制,但由于实行国家层面的大收大支,行业和企业的工会没有什么作用可言,三方合作的层次较低,大多维持在企业的水平上,集体协商的内容主要不是基本社会保障的内容,因为基本社保这一块是全国性的一个政策。
上述两个特征只是对这两个社保模式最典型特征的抽象和简化。这里涉及到两个模式典型样板国家的问题。英国在二战之前与欧洲大陆模式一样,1944年采取了贝弗里奇报告的模式即宣布建立了福利国家,即三个U的普享型模式。但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在1950-1970年代中,诸多改革开始偏向德国模式即俾斯麦式,1980年代撒切尔革命时又开始回归,向贝弗里奇的普享型的方向改革。英国的学者也是将自己的模式与欧洲大陆模式区别开来。其他操英语的主要国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虽存在一些差异性,但总体来说均属这个模式。但是,最具补救型英美模式特点的应属美国,本文中论述时常以美国为典型样本。所以,当人们将之称为盎格鲁-撒克逊模式的时候,常常有学者就直接称之为盎格鲁-美利坚模式。
欧洲大陆模式最典型的样本应属德国,即俾斯麦创造的模式,所以也有人称莱茵模式。正如英美模式各国中也存在着差异性那样,在大陆模式中也不尽相同的。一般来说北欧国家更偏向于英国模式。即使在典型的德国和法国之间,他们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尽管一般来说在研究中人们常将德国作为大陆模式的一个典范,但本文由于研究的主要是法国,所以这里主要以法国为样板来分析欧洲模式。[NextPage]
第二部分:不同的社保模式是导致罢工的原因之一
五、欧洲模式中碎片化的社保制度导致改革十分艰难
所谓欧洲社保制度碎片化是指,由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以行业公会的吉尔特(gilt)互助会为特征的职业保险基本没有受到触动,所以,成千上百个行业计划条块分割,待遇不一,劳动力难以流动的现象。由于保险基金的割据管理和封闭运行,工人工会发挥着较大的作用。于是,私人部门社保制度的改革如果没有工会的参与和认可,改革就将遇到阻力。但是工会作为代表工人利益的独立团体,受到法律保护的罢工是法国等大陆国家的一个基本权利,任何受到利益触动的改革必将要先在谈判桌上达成一致,否则就要走向街头。这个逻辑悖论是,如果先行谈判,就将旷日持久;如果先行立法,就将欲速则不达。一个工会代表一个群体,任何一个改革都不能触犯某个群体的利益,否则,工会就要出来说话。北欧三国的改革力度较大,虽然被称为福利橱窗的北欧国家包袱沉重,但改革进展比较顺利。这是因为,三国版图较小,工会利益比较集中,工会参与协商的层次比较高,几乎都能代表这个行业利益,代表性很高,谈判的交易费用比较低,只要几大工会与政府谈妥了,改革的方案就“搞定”了,所以,北欧很少由社保改革引发社会震荡的现象发生。
人们也会同样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德国同属欧洲模式,是俾斯麦式社保制度的鼻祖,但为什么相比之下德国就较少出现社保改革引发罢工的现象呢?在这方面,恐怕德法之间的历史文化传统有关,可能有两点区别:一个是德国人强调合作,法国人强调个性。众所周知,企业的共同决策是德国企业管理的一个特点,劳资之间的配合与协商是德国企业制度和社保制度的一个重要特色;而法国则不同,个性张扬、特立独行与罗曼蒂克始终是法国人的一个风格;春季休息,夏季度假,秋季罢工,冬季过节(圣诞),这是对许多普通法国人社会生活特点的一个侧面描述。第二个是德国强调纪律与程序,法国崇拜自由。无论是战前还是战后,德国人集体精神、遵守纪律和循规蹈矩始终是德国得以战胜欧洲的一个法宝;而法国则不然,暴力革命的历史传统思想影响深远,斗争精神始终是法国人的一个性格特征,崇尚自由历来是法国人的追求。在劳资关系方面,德法两国这种浑然不同的民族特性表现的淋漓尽致,并铸就社保制度的不同特征。
如同欧洲普享型模式里英法之间略有差异那样,英美补救型模式也可细化下去,甚至区别较大。美国的罢工就少于英国,尤其是全国性的大规模游行示威就比较少。这有美英两国地理方面的差异性,如美国地大物博,工人居住分散,几乎居住在郊区的相当多,组织罢工存在一些客观障碍;也有产业结构方面的原因,或者说企业管理方面的原因,例如几乎所有企业都是过渡度管理,白领的管理阶层比较发达,管制比较严格,尤其是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比较发达,而欧洲政府的人力资源管理和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比较发达,公共部门比较发达,原本在美国需要企业来承担的这些企业高层的人力资源服务管理,在欧洲就基本就由公共部门代替了,所以,美国企业对工人的控制能力要远远大于欧洲的企业控制力度。但是,欧洲公共部门的权力机关主要是服务型的,是积极劳动力政策的提供的功能,而不是控制型的。
上述欧美之间三方合作伙伴主义的强度存在着较大的区别,尤其是碎片化问题,这是欧美之间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之间最大的一个区别。美国的中介机构比较发达,如律师会计等自由职业的比重较大,工会的活动主要体现在影响立法的层面上和院外集团的影响力上;就是说,美国工会在社保制度改革上发挥的作用较多地体现在谈判桌上,而欧洲模式则较多地表现在街头上,即美国的社保改革辩论主要发生在议会,而欧洲则主要发生在政府与其他两方的对话与协调上。
英美模式中大一统的社保制度是掌握在中央政府的手里,而欧洲模式里主要则掌握在行业基金计划里,呈现出强烈的碎片化现象,而这些计划在相当的程度上是由工会背后控制的。在美国模式的合作主义社保制度架构中,全国性的大一统制度下,任何群体都没有自己的独立利益。发言权比较小。
六、欧洲普救型社保模式便携性较差,导致失业率较高
欧美不同社保制度模式具有不同的便携性,对劳动力流动的影响是截然不同的,进而对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于就业路径就产生极大的影响,最终表现在就业率上就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于是,失业与就业一致是欧洲国家棘手难题,经常导致罢工与动荡,而美国则成为一个就业的大机器,由就业问题导致的社会问题就比较少。
美国是大一统的制度,社保制度便携性要比欧洲好得多,便于劳动力的全国性流动,比如,不管在全美哪个州工作,尽管各州有很多立法权,但在基本社保方面全美只有一个制度,一个待遇公式,一个缴费率,只要具有完整的缴费记录,就具有完全的便携性,待遇支付由联邦政府统一支付;在医疗方面,美国没有面向全体国民的统一保障制度,只有两个针对老年人和穷人的单独计划,经济活动人口主要靠市场上购买商业医疗保险,而这种保险也具有完全的流动性,可以在全美的任何一个州跳槽转换工作;工伤和残疾保险含在基本养老保险里面,所以,也具有完全的流动性和便携性。这样的社保制度下,全国范围的劳动力流动没有任何障碍,甚至是劳动力流动的一个重要保证,在某种程度上是成为促进劳动力在全国范围流动的一个“权利保障”,与欧洲相比,这种流畅的流动性体现了更好的“人权保障”。
欧洲的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早期行业性的保险制度特征是与职业、职务与工资水平挂钩的,与本行业的保险基金的营运机制和金库挂钩,他们之间差别较大,一个人的福利待遇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你在什么“单位”工作,因为几乎每个行业的保险计划都独立运行,单独核算,除了基本养老以外,许多国家还包括医疗、工伤、生育等其他保险。所以,跳槽就意味着丢失了原来的福利待遇,这就严重地影响了企业之间、行业之间和部门之间劳动力的正常流动。法国就是典型的一个案例国家,据统计,法国社保制度是由大约1500多个计划组成的。可能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家族式企业比较多,一干就是几代人,许多名牌得以代代相传,驰名世界。
劳动力流动受到限制必将影响全国大市场的形成,影响人才的流动,进而影响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转换,从而影响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就业结构的调整,劳动力市场弹性较小,失业率居高不下,维持在两位数成为一种常态。较高的失业率成为就业市场改革的一个难点,进而成为社保制度改革的一个障碍。
首先看朝阳产业,是欧洲的传统产业结构比较发达,产业工人规模比较大,朝阳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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