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回国务院专门开会讨论保险业的发展,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一位保险业资深人士说。5月3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引起保险业极大关注。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曾透露,国务院专门对保险业召开会议,是年初温家宝总理承诺的一项工作安排。而国务院的重视,则与保险业的发展不能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的现状有关。
保监会提供的与此相关的一项重要指标显示,目前世界平均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8%,而我国仅为2.8%。2005年《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亦指出,2005年国内相当部分地区的保费收入增长低于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保险深度普遍下滑。2005年末,全国约三分之二省市的保险深度在2%-3%之间,超过3%的仅有北京和上海两个地区。
为促进保险业发展,《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保险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农业保险试点,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模式;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水平,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资金支持。这些任务都是保险业当前的热点与难点所在。
伴随《意见》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也有望面世,包括支持保险综合经营、进一步化解利差损问题的财税支持、适合保险行业特点的财务会计政策、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商业保险解决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的税收激励等。
其中,税收政策备受关注。平安养老保险公司副总经理杨学连认为,税收政策将影响中国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目前虽然部分省市出台了当地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规定企业可以税前列支4%建立企业年金,但财政部还没有出台全国性的政策规定,同时对个人缴费和年金运作的收益均没有明确的税优政策。“国外对个人较多采用的是延税政策,即用于缴纳保费的收入不交税,而是对领取到的养老金征税,以此鼓励个人加入企业年金。”杨学连表示。
2006.06.05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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