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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社保新政今起实施 基础养老金升至135元/月

2016-12-31 08:00:14 无忧保

  多项社保新政今起实施 基础养老金升至135元/月  通讯员李根成报道:今日起,进入新的社保年度,我市养老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多项社保新政策正式实施,各种待遇标准也正式提升。同时,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升至12%。

  ??城乡居保

  ??基础养老金每月上调15元

  ??今天起,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从120元提高到135元。这将惠及31.13万享受城乡居保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

  ??各区政府将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增加基础养老金补贴。同时,已享受城乡居保待遇(60周岁以上)和距离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可自愿申请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

  ??参保人统一标准按月发放

  ??今天起,《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2013年修订)》正式实施,城镇职工和农民工享受同等缴费、同等待遇。符合领取条件资格的失业参保人员,以统一标准按月领取失业金。而在此之前,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后只能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该条例增加了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15%,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此外,还增加了生育保障,对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3倍。

  ??据统计,我市共有210.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目前,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048元。

  ??医疗保险

  ??“单独二孩”可享生育保险待遇

  ??今日起,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可享受同等财政补贴。这项政策涵括符合我市招生政策在校学习的学生,从幼儿园到普通高中阶段约44万人。但截至6月24日,申报人数近4000人。按人均住院补贴标准432元/年和门诊补贴标准60元/年计算,财政为此将支出补贴约200万元。

  ??为减轻参保人的医疗费用负担,今天起,享受恶性肿瘤(放疗)的门诊特定病种参保人,其待遇从受理之日起至当年度社保年度结束日止有效,报销限额标准:职工为40000元,居民为20000元。

  ??日前,市人社局发出通知指出,参加生育保险并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单独”职工生育“二孩”,按规定可以享受与生育“一孩”同等的生育保险待遇,但不能享受晚育假、晚育津贴等奖励性津贴。在过渡期内生育“单独二孩”的生育保险参保人,以及各地“单独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前已怀孕但未分娩(流产)的生育保险参保人,在分娩(流产)日期前未办好相关审批手续的,可于分娩(流产)后持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单独二孩”准生证明办理相关的核报手续,但只给予核报其分娩(流产)住院当次的生育医疗费,其他生育医疗费不予核报。

  ??工伤保险

  ??今年再次调升伤残津贴

  ??昨天,市人社局发布,我市今年第二次调整工伤伤残津贴,对351名1~4级工伤伤残职工调整加发了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57.43元,增幅为7%。今年两次调整伤残津贴人均每月共增加了357.16元,增幅为17%,调整后的人均伤残津贴为2403.48元/月。

  ??这笔资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从2013年12月起补发,调整及补发金额在本月发放到账。

  ??缴费满15年

  ??居保转职保

  ??今日起一批新法规正式实施

  ??佛山日报讯 事业单位打破“铁饭碗”、居民养老保险可转职工养老保险……今日起,包括《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在内的一批关乎民生的新条例、法规正式实施。

  ??国务院公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今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实施后最大的转变就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从而打破了终身制。

  ??根据《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并可解除聘用合同。

  ??此外,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值得关注的是,条例还要求事业单位员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此举意味着要求事业单位养老“并轨”。

  ??今日起实施的还有《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办法》重点要解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问题。根据办法,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以是否在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为界限实行双向衔接。

  ??其中,满15年可从“城乡居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不满15年则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保”。

标签:   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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