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从10月25日起至明年1月31日,我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各类使用农民工的“小老板”,一旦被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劳动部门将依法对其严肃处理。
区劳动保障局、建委、总工会、公安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出的通知,明确此次检查范围为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设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按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包括各地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采取的具体措施、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等长效机制的建设情况,以及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情况。
我区要求,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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