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机制。为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使他们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和合法的渠道维护自身的权益。今年开展了2次劳动保障法律咨询活动,编印《劳动法》、《劳动合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工资支付规定》等宣传材料2500余份免费发放给农民工。同时,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对834名农民工进行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培训。督查用人单位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从法律角度给农民工予以保护等。二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清欠工作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实行举报首问负责制,方便农民工投诉。认真对待清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三是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主动加强与建设、工商、司法等部门以及工青妇等团体的协调配合,共同抓好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执法大检查,《劳动合同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执法大检查等,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劳动保障部门共受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11起,涉及农民工357人,清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额3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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